楚天快报讯(记者陈洋波 通讯员张伟)法律规定,禁止擅自挪动交通安全设施、标志。可是,有家施工单位,竟然两度挪移桥梁防护墩。30日,襄城民警责令施工单位,恢复防护墩原状,并向警方说明情况。
1月24日凌晨1时,襄城民警在东津大桥夜巡时发现,封闭鱼梁洲匝道的防护墩被人为破坏、挪开。现场,民警查获了一辆由匝道逆行上桥的车辆。

民警当即向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,下达了隐患整改通知书。当日中午,施工方将防护墩放回原处。
让民警意外的是,30日上午10时,民警接到群众举报,称有挖掘机正在挪移防护墩。
接警后,民警立即赶往现场,当场查获了正在挪移防护墩的挖掘机。挖掘机司机陈某称,他是按照修路施工方的要求,挪开了防护墩及其他隔离设施。之所以挪开防护墩,是为了方便施工车辆,逆行上桥拉石料。
民警当即责令陈某将防护墩等交通设施恢复原状,同时,要求施工方到警务平台说明情况。
根据《交通安全法》相关法律规定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、移动、占用、损毁交通信号灯、交通标志、交通标线。一旦擅自挪动、损坏交通安全设施,将面临罚款和行政拘留。
警方提示: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涉及广大市民的安全,切莫因一己之私、图方便擅自挪动、损坏交通安全设施或标识,这种行为将受到法律的惩处。